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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 |
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殡仪馆西门正对面 |
电 话: |
010-88258603 |
手 机: |
010-135010101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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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七”须知
添加时间 2013-1-28 9:40:51 点击次数 2669 次 返 回 |
1、早晨,配偶或长子(女)漱洗干净,不进食,再遗像前三叩首,上香上茶。 2、 上午供水果,中午供饭和菜,下午供点心。(单数) 3、 上香时早晨、中午、下午各化一次锡箔和黄纸、冥币。 4、 下午6时祭奠开始,点二支红烛(指长者)或白烛(年轻者)。 5、 烧好的茶要一个一个供,其中要有全鸡、全鸭、全鱼,供菜以7-9个为限。供6-8个小酒杯、筷(祖先一起祭)供台不能碰。时间为18-凌晨1时为止。 6、 天挂黑起,配偶或长子(女)手持三支香,到楼下点燃香后,口叙亡者姓名(称呼)祝福语,一路指引到灵台前。 7、 子夜11时过后,配偶或长子(女)在遗像前用软纸擦净镜框,用锡箔再死者像前贴近,以贴上为止。 8、 12时过后,在自家楼下,方向东南划白圈一个(有缺口)为逝者焚烧锡箔、黄纸、冥币、纸房、生前所穿衣鞋等物。化前不忘“结结缘”。 9、 最后焚烧白球、黑球、黑纱、白布、腰带等物,灵台拆迁干净,佛事“断七”除灵结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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